词条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从代表中提名,先交代表团酝酿协商后,再经主席团据多数代表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选举并对其有罢免的权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是处理常务委员会重要日常工作的委员长会议的组成人员。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常务委员会会议。委员长有权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常务委员会的副秘书长、工作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的任期为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并且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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