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八股文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267 八股文明清科举取士用的一种专门文体。又叫制艺、制义、时文、时艺、八比文等。它的特点是题目一律用四书五经中的原文,内容必须以程朱学派的注释为准,体裁结构乃至字数、字体等都有一定限制。八股的得名,在于全文分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大结等八个部分。文中虽多用偶句,但并不是骈文,严禁用华丽的词句作藻饰;文体虽为议论之作,但又不准引证古史,巧为设喻。它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又无任何实用价值,只是文人进入仕途的敲门砖而已。其弊端十分明显,至清末终被废止。 八股文baguwen明清科举考试所规定的一种应试的文体。也称时文、制义、制艺、八比文等。 八股文亦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明、清科举考试中规定的文体。有固定的格式,通常由破题、承题、起讲、入题、起股、出题、中股、后股、束股、落下十部分组成。“破题”的作用是点破题目要义。“承题”是承接破题,进一步阐明题意。“起讲”则开始用圣贤的口气进行议论,主要内容仍是进一步发挥题意。“入题”则是用一两句或两三句过渡性的散句,将文章引入正题。“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段是全篇的主要部分,内容为以总论提起全篇,尽量发挥题目的意蕴;这四段的每段中都必须有两股排比、对偶的文字,共八股,故称 “八股文”。“出题” 为点出题目。“落下”为全篇结尾,又称 “收结”。明、清乡、会试头场试四书、五经,均用八股文,其书写格式及字数也有严格规定。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规定,书义每道二百字以上,经义每道三百字以上。万历八年 (1580年) 又规定,四书、五经文均限五百字以内,过多者不予誊录。清顺治二年 (1645年)规定,每篇限五百五十字,康熙二十年 (1681年) 增为六百五十字,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定为七百字。超过者不予录取。这种文体,形式死板,内容固定,必须按照“四书”、“五经”及官方指定的注疏,“代圣贤立言”,不准应举人发挥己意,严重束缚了人们的思想,自明末以来,即受到有识之士的批评。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 八月下诏,改革科举,“凡 《四书》、《五经》义,均不准用八股文程式”,结束了以八股文取士的历史。 八股文明清科举考试所采用的专门文体。又叫制艺、制义、时艺、时文、八比文等。每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题、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破题”是用两句说破题目要义;“承题”是承接破题中的紧要之意而引申阐明之;“起讲”是浑写题意;“入题”是由上文引到本题;“起股”是初发议论;“中股”是全篇中心,须尽情发挥;“后股”是垫补中股所未尽;“束股”为收束全篇。后面四段每段均有两股排比对偶的文字,共八股,故称“八股文”、“八比文”。题目主要摘自《四书》,内容也要根据朱熹的《四书集注》等书,字数也有严格限制。除作为应付科举的敲门砖外,没有什么价值。参见“教育”中的“八股文”。 八股文又称“时文”、“制义”、“制艺”、“时艺”、“八比文”、“四书文”。明清科举考试文体之一。源于宋,明清定式。每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等部分组成。起股至束股为正式议论,每段皆有两股排比对偶文字,合共八股,故称。题目出自《四书》,所论内容限朱熹《四书集注》等书。形式死板,束缚人们思想。 八股文明、清科举制度所规定的一种文体。又称“制义”、“时文”、“八比文”。一说这种文体起自宋代王安石所定的经义取士制度,一说是仿照唐代科举考试中的“帖经”而来。八股文每篇由8篇组成,即:破题(用两句话说破题目要义)、承题(承接破题的意义加以说明)、起讲(开始议论)、入手(为起讲后入手之处)、起股、中股、后股、束股。自起股至束股才是正式议论,“中股”为全篇中心,在这四段中,都有两股排比对偶的文字,合共八股,故称“八股文”也称“八比”。八股文的命题取自“四书”(即《论语》、《大学》、《中庸》、《孟子》)、“五经”(即《诗》、《书》、《易》、《礼记》、《春秋》)中的文字。八股文的书写亦有严格的形式,如清代康熙时要求550字,乾隆以后则以700字为准。它是明、清两代几乎所有官私学校的必修课,不会写八股文,就无法通过从童试、乡试到会试的科举考试,也就难以得官。八股文由明前期一直沿用到戊戌变法后,随着科举考试的停止而废除。 八股文科举考试所用文体之一。又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由北宋所创之经义演变而成。南宋后期的经义已有固定的格式,元已采取类似文体,时称“八比”。至明成化时则发展为一种固定的考试文体,清亦沿用。有固定的格式,通常由破题、承题、起讲、入题、起股、出题、中股、后股、束股、落下十部分组成。“破题”的作用是点破题目要义。“承题”是承接破题,进一步阐明题意。“起讲”则开始采用圣贤的口气进行议论,主要内容仍是进一步发挥题意。“入题”则是用一两句或两三句过渡性散句,将文章引入正题。“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段是全篇的主要部分,内容为以总论提起全篇,尽量发挥题目的意蕴。这四段的每段中都必须有两股排比、对偶的文字,共八股,故称“八股文”。“出题”为点出题目。“落下”为全篇结尾,又称“收结”。明清乡、会试头场,以及童生试中试四书、五经,均用八股文。其书写格式及字数也有严格规定。明万历八年(1580)定,四书、五经文均限五百字以内,过多者不予誊录。清顺治二年(1645)规定,每篇限五百五十字,康熙二十年(1681)增为六百五十字,乾隆四十三年(1778)定为七百字,超过者不予录取。此种文体,形式固定,利于考官阅卷,评判标准容易划一,但其内容必须按四书、五经及官方指定的注疏,“代圣贤立言”,不准应试者发挥己意,严重束缚了人们的思想。光绪二十七年(1901)八月下诏改革科举:“凡四书、五经义,均不准用八股文程式。”结束了以八股文取士的历史。参见“经义”、“八比文”。 八股文文体名。亦称“时文”、“制艺”,为明清科举所定之文体。其源出于唐之帖经与宋之经义。“文中有破题、承题、起讲、提比、虚比、中比、后比、大结”(梁杰《四书文源流考》)等八段,故名。破题共两句,道破题之要义;承题,伸明破题之意;起讲,一曰原起,为一篇开讲之处;提比,一曰提股,起讲后入手之处。虚比,一曰虚股,承提比之后;中比,一曰中股,为全篇之中坚;后比,畅发中比未尽大义;大结为一篇之总结。后四部分都有两股对偶排比文字。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停试八股文。 八股文又称制艺、制义、时艺、时文等。一种专门文体,供明清两代科举考试时采用。因文章必须有四段对偶排比的文字,共计八股,所以称八股文。其基本要求是: 八股文又称时文、制义、制艺、八比文。中国明清两代科举考试规定的文体。源于宋元经义,明宪宗后逐成定式。八股文以“四书”为题目,所评论的内容要根据朱熹的 《四书集注》 等书,不能自由发挥。文章以破题、承题开始,后接起讲,起讲分起股、中股、后股和束股四个段落发议论。每段都有两小段排比对偶的文字,合为八股故称八股文。其文注重章法和格调,是古体散文与骈体辞赋的结合。作为一种文体在文学史上占有一定的地位,在教育上也不失一种锻炼写作的辅助方法。但是作为考试的文体,既束缚思想又败坏学风,自形成之日就有非议,终于在清末和科举制度同时被废除。 八股文又称时文、制义、制艺、八比文。中国明清两代科举考试规定的文体。源于宋元经义,明宪宗后逐成定式。八股文以 “四书”为题目,所评论的内容要根据朱熹的 《四书集注》等书,不能自由发挥。文章以破题、承题开始,后接起讲,起讲分起股、中股、后股和束股四个段落发议论。每段都有两小段排比对偶的文字,合为八股故称八股文。其文注重章法和格调,是古体散文与骈体辞赋的结合。作为一种文体在文学史上占有一定的地位,在教育上也不失一种锻炼写作的辅助方法。但是作为考试的文体,既束缚思想又败坏学风,自形成之日就有非议,终于在清末和科举制度同时被废除。 八股文科举考试中所规定的一种文体。也叫时文、制义、制艺、时艺、四书文、八比文。始于明代,盛于清朝,直到光绪末年才废除。这种文体有一套固定格式,每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每一部分的句数、句型也都有一定的规定。“破题”用两句话说明题目的要义。“承题”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题的意义而加以说明。“起讲”概说全体,是议论的开始。“入手”为起讲后入手之处。下自“起股”至“束股”,才是正式的议论,其中“中股”是全篇的重心。在这四股中,每个段落又都有两股两相排比对偶的文字,每股少则四句,多至二十句,合共八股,故称为“八股文”或“八比文”。八股文分“正格”(排比对偶为八股者)和“变格”(排比对偶不是八股,而是六股或十六股、十八股者)两类。每篇字数在300至700字之间。八股文出题,主要摘自“四书”、“五经”中的语句,故也叫“四书文”。八股文的内容,只许“代圣人立言”,不许超出“四书”、“五经”的范围,论述也要根据朱熹的《四书集注》等书,不许作者自由发挥。这种形式死板的文体,是选拔封建官吏的手段,是束缚人们思想、摧残人才、维护封建统治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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