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公务员学术文考课规则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公务员学术文考课规则文件名。南京国民政府考试院制定。1944年11月24日公布施行。共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学术文考课设考课委员会办理命题、阅卷及给奖事项,考课委员会各员均由考试院院长聘任;应课人以党政军各机关在职公务员为限;考课论文分正题、副题两种,正题由考课委员会颁发,副题由应课人就规定范围自行拟定;录取分超等、特等和一等,各有标准和定额;录取人员按照等第给与奖学章、奖学金或奖品,其给与办法由考试院于考课举行前公告;同时对考课委员会的设置、论文标准、收文截止日期等作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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