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贵州省农机局
1959年,省农业机械局成立。主要职责是农业机械制造和修理。同年,省农业厅成立农业机械管理局,主要职责是农业机械使用、管理、农具推广和培训工作。1962年1月17日,省机械工业局、省农业机械局合并为省机械工业厅。1965年7月3日,省委决定将省农业厅的农业机械管理局划归省机械工业厅领导。
1974年9月25日,省委决定将省机械工业厅有关农机部分划出成立省农业机械工业局。林一任局长。1975年5月8日,省革委明确将贵州柴油机厂、贵阳农机铸造厂、贵阳农机工具厂、贵州汽油机厂、朝晖机械厂、贵州油泵油咀厂等8个厂和省农机供应公司、省山地农机研究所,由省农业机械工业局领导。随后,遵义拖拉机厂、省农业机械学校、省农机试验鉴定站也划归省农机局领导。
1978年5月3日,省革委决定将省农业机械工业局改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划归农林口领导。管健民任局长。同时明确将生产制造部分划归省机械工业局统一管理。
1983年3月16日,省政府明确省农机管理局属于政、事合一的二级机构。直接管理省农机化服务公司、省农业机械学校,负责全省农机的供应、使用管理、维护修理、人员培训、新技术推广等项工作。同年7月1日任命李万兴为局长。
1986年8月23日,黔府办(1986)182号文明确,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是省政府主管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的职能部门,归口省农村经济委员会。臧学培任局长,李慈善任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