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六部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六部国家的六个职能机构的通称。即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始于隋代,此后历代沿置。《旧唐书·职官志二》: “尚书令一员,〔正二品〕。令总领百官,仪刑端揆,其属有六尚书: 一曰吏部、二曰户部、三曰礼部、四曰工部、五曰刑部、六曰工部。” 《元史·百官志八》: “六部: 至元三年 (公元1266年) 十二月,伯颜太师等奏准,吏部考功郎中、员外郎、主事各设1员。至正元年 (公元1341年) 四月,吏部置司绩1员,正七品,掌百官行止,以凭叙用荫袭……十一月,吏、礼、兵、刑、分为二库,户、工二部分二库,各设管勾1员。” 六部魏晋南北朝间,尚书或分为五曹,或分为六部,至隋开皇 (581—600) 初始定制以都省为总官署,下设六部二十四司。六部为吏部、礼部、兵部、都官 (后改刑部)、度支 (后改民部)、工部的总称。唐高宗贞观二十三年 (649) 即位后又改民部为户部。唐六部习称吏,户、礼、兵、刑、工部。六部尚书依办公处所排列的先后以兵部、吏部为前行,刑部、户部为中行,工部、礼部为后行。中唐以后六部权力削弱。北宋初沿置六部事多由他官兼管。六部正官非有特殊诏令,不管本司事务。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始复本职。辽、金均置。元代六部改隶中书省。明初沿袭元制,洪武十三年(1380)废中书省,六部直接向皇帝负责,地位提高。清沿置,后渐添设新部,六部之名遂废。 六部官署名。隋唐以后中央部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的统称。六部统属于尚书省,是分掌官吏任免考核、户口赋税、礼仪贡举、军政、刑法及工程营建等各方面政务的机构。元代改将六部属中书省。明废宰相及中书省,六部无所统属,直接对皇帝负责,地位提高。清代渐增新部,六部之名遂废。 六部中国封建王朝中央机构中,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的总称。隋、唐始确定以六部为尚书省组成部分。至明代,六部直接向皇帝负责,地位提高。清代相沿,各部长官为尚书及左、右侍郎,满、汉各一人。职掌国务,其中一部分人入军机处,参与要政。余者定期晋见皇帝,报告本部事务。吏部,掌管全国文职官的任免政令、制定京内外各衙门文职官名额,由吏部铨选,或由地方官报部任用。按规定铨叙品秩,稽考功过,以定升降、赏罚。户部,掌管全国疆土、田亩、户口、财谷之政令。礼部,掌管国家祀典、庆典、军礼、丧礼,接待外宾与学校、科举等事。兵部,掌管全国军事及武职官的考核任免。刑部,掌管全国刑罚政令。工部,掌管全国土木兴建、水利、各项器物制做等工程及其经费。清代的六部较明代为低,只是奉行皇帝或军机处的命令,掌一般行政事务。清末逐渐添设新部,六部之名遂废。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