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4.平原绿化工程项目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4.平原绿化工程项目全省有21个平原县、半平原县和部分平原县, 大多分布在鄱阳湖周边地区。1987年, 省林业厅组织实施鄱阳湖区防护林工程, 后纳入国家平原绿化工程的总体范围, 规划到2000年,21个县全部实现平原绿化达标 (按林业部制定的标准检查)。至1995年, 21个工程县共完成农田林网化面积26.59万公顷, 完成率为64.2%; 农林间作面积4.66万公顷, 完成率81.2%; 路、沟、渠绿化长度22 018公里, 完成率78.2%; 村庄绿化面积4.32万公顷, 绿化率32.7%。南昌、进贤、新建、南昌市郊区、安义、高安、丰城等7个县 (市、区) 实现了平原绿化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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