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改革前进阶段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甘肃农业机械工业根据农村全面推行联产承包制后的变化情况,推行了一条“农民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的方针,大力调整产品结构,努力提高产品质量,促使农业机械向更有甘肃特色、符合农民实际需要的方向发展。
适应农业机械小型、分散、多样化的需要,全省65个农机制造企业,经过调整产业结构,开发创新产品,可批量生产小型拖拉机、小型内燃机、排灌机械、机引农具、收获机械、场上作业机械、农用运输机械、畜牧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半机械农具等产品。天水拖拉机厂1980年完成了土建和设备安装任务, 1981年根据农村的实际需要,试制小四轮拖拉机,1982年小批量生产250台,全部销往外省,深受用户欢迎。1985年生产7 500台,并形成万台生产能力。1992年生产手扶拖拉机4 662台,小四轮拖拉机9 973台。许多小型农用机械,如手推胶轮车、农用运输车、养殖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等,机动灵活,价格不高,又能马上见到实效,深受群众欢迎,一些名优产品,更是供不应求。
“六五”期间,全省共生产小型拖拉机45 451台,内燃机81 374台,75.27万千瓦,收获机械7 077台,场上作业机械6 557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