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共犯罪分首从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共犯罪分首从2人以上犯罪科刑时分主次。《唐明律合编》: “凡共犯罪者,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1等。若家人共犯,止坐尊长,若尊长年80以及笃疾归罪于共犯罪以次尊长。侵损于人者,以凡人首从论。共犯罪而首从本罪各别者,各依本罪首从论。若本条言 ‘皆’ 罪者,罪无首从; 不言 ‘皆’ 者,依首从法。其犯擅入皇城宫殿等门及私越度关,若避役在逃及犯奸者,亦无首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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