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典卖田宅买主不纳税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典卖田宅买主不纳税刑名。元代典卖田宅买卖双方都须纳税。不纳者以罪论。《元史·刑法志》: “诸典卖田宅,从有司给据立契,买主卖主随时赴有司推收税粮。若买主权豪,官吏阿徇,不即过割,止令卖主纳税,或为分派别户包纳,或为立诡名,但收分文之赃笞57,仍于买主名下,验元价追征,以半没官,半付告者。首领官及所掌吏,断罪罢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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