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典试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典试法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有关考试管理工作的法规。1935年7月31日公布施行。系由1930年公布之典试规程、襄试法合并修订而成。集试政、试务于一法,由典试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试务事宜。1948年12月14日修正,再将试务事项明定由考选机关办理。现台湾地区所行之典试法基本架构仍如前。主要内容:一、举行考试时应组织典试委员会办理典试事宜。二、明定典试委员长及典试委员之资格及其产生方式。三、典试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及其施行方式。四、命题阅卷有关事项。参见“典试委员会组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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