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军机处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军机处官署名。清代置。掌理军国政令。《清史稿·职官志一》: “军机处: 军机大臣,(无定员,由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旨召入)。掌军国大政,以赞机务。常日侍直,应对献替,巡幸亦如之。其属曰章京,满洲16人,汉20人,分掌清文汉字。初设议政处,令鞏阿岱等为议政大臣,参画军要。雍正十年 (公元1732年) 用兵西北,虑儤直者洩机密,始设军机房,后改军机处,而满洲大学士尚有兼议政衔者。高宗莅政,更名总理处,寻复如初。时入直者皆重臣。故事,亲王不假事权。至嘉庆四年 (公元1799年) 始命成亲王入直,旋出之。咸丰间,复命恭亲王入直,历三朝领班入故。嗣是醇贤亲王、礼亲王、庆亲王等踵相摄。光绪二十七年 (公元1901年) 设政务处,以军机大臣领督办事。三十一年,定署名制。越二年,设宪政编查馆,复命军机大臣领之。宣统三年 (公元1911年) 改责任内阁,以军机大臣为总协理大臣。” 军机处清代统治机构。雍正八年(1730年),因与准噶尔部作战,为紧急处理西北军务,始设军需房于隆宗门内,后改为军机房,又改为军机处。它是皇帝私人的工作班子。直接听命于皇帝,帮助皇帝出主意、写文件,迅速而机密地处理政务。它是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君权加强的表现。 军机处官署名。全称“办理军机处”。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雍正七年 (1729) 因用兵西北,往返军报频繁,乃在内廷专设军机房,命亲王大臣密办军需事宜,赞襄机务 十年改军机房为“办理军机处”。“初设军机处,……本为筹办军务” ( 《枢垣记略》)。后事权逐渐扩大,以至军国大计莫不总揽。军机处的职官,有军机大臣和军机章京,都是兼职。军机大臣由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特旨召入,无定员。其名称按其资历之深浅而有所不同,有军机大臣、军机大臣上行走、军机处行走、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军机处学习行走等,通称大军机。军机章京初无定员,由军机大臣在内阁中书及六部司员中传取任用。嘉庆四年 (1799) 以后,改由内阁、六部、理藩院保送中书、郎中、员外郎、主事、笔帖式等官,由军机处预期考取 “引见” (见皇帝) 记名,以次传补。通称小军机。军机处职掌“军国大政,以赞机务” ( 《清史稿·职官志一》)。具体是: 拟写皇帝发布的谕旨,办理皇帝交议的大政,审办大狱案件,奏补文武官员,考查行军之山川道理与兵马钱粮,查考大典礼旧案与考证历史事件。此外,“常日直禁廷以待召见” ( 《光绪会典》卷3),还有拟进“颁赏” 名单,“外藩朝贡” 拟进“赏赐” 物品单以及稽察各部院衙门汇奏事件等任务。军机处还兼管方略馆与内翻书房。方略馆掌纂修方略等书; 内翻书房掌谕旨、书、文翻译事务。清末,仿西方君主立宪制,成立责任内阁,即由军机处和旧内阁组成,军机处才退出历史舞台。 军机处清代官署。始于雍正七年(1729年)。初为专办军务的临时机构,乾隆时发展为常设机构。官员有军机大臣、军机章京等。其主要职责为承旨处理各地奏章,协助皇帝办理文书。 军机处清代辅助皇帝的政务机构。雍正十年(1732年)改军机房置,全名办理军机处。军机大臣无定员,多时达六七人,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等充任,按其资历分称军机处行走、大臣上行走、大臣上学习行走等,通称大军机;设僚属军机章京多人,称小军机。军机处职掌为每日晋见皇帝,商议处理军国要务,并按照皇帝旨意发布政令。宣统三年(1911年)内阁成立后撤消。 军机处清代辅佐皇帝的特殊行政机构。为完全排斥“相权”,形成绝对君权的产物。雍正七年(1729),因用兵西北,往返军报频繁,始在隆宗门内设立“军机房”,亦称“军需房”。十年,改称“办理军机处”。十三年,高宗涖政,废军机处,以总理事务处代之。乾隆二年(1737), 恢复,名为办理军机事务处,简称军机处。内分满军机处和汉军机处,俗称“满屋”、“汉屋”,分掌其职。总的职责是“掌军国大政, 以赞机务”。具体任务(1)拟写皇帝谕旨;(2)办理皇帝交议之大政;(3)审办大狱案件;(4)奏补文武官员;(5)考察行军之山川道里及兵马钱粮;(6)查考大典礼旧案与考证历史事件。概括起来就是“承旨”。设军机大臣、军机章京等官员。军机大臣,由皇帝指派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等官内特简,或由军机章京升任,又称“枢臣”,俗称“大军机”,无定额,一般三、四人,最多到十一人。军机章京,由各衙门保送,经军机大臣考核录用。分为两班,每班满、汉章京八人,各以一人领班。又称“枢曹”,俗称“小军机”,司缮写谕旨、记载档案、查核奏议等。军机处职掌秉承皇帝旨意处理一切军政要务,承旨出政, 是综理国家军政要务的总汇机关。位居内阁之下,实权却超过内阁。1911年(宣统三年)撤销。 军机处官署名。清朝政府中央机构之一。始于雍正四年(1726),为对西北用兵,设立军需房,七年改为军机处,十年颁发“办理军机处钤封印信”,正式列为清朝政府的中央机构,直到宣统三年 (1911) 改责任内阁为止。设官有军机大臣,均由内阁大学士、六部尚书、侍郎中经过皇帝特殊选拔的人充任。其中又分首席军机大臣、大臣、大臣上行走或大臣上学习行走等。其属员为军机章京,分掌满文、汉字。俗称小军机。军机大臣职责为“掌军国大政,以赞机务。常日侍直,应对献替,巡幸亦如之”。就是经常在皇帝身边,传达 “上谕”,转呈章奏,回答询问,提供意见,辅助皇帝处理日常军国大事。 军机处官署名。清代辅佐皇帝处理政务的中枢机构。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 因用兵西北,军务急迫,故于内廷设军机房(又称军需房),以便皇帝面授机宜。雍正十年正式改称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起初仅掌军务,且为临时性机构,但因其地近内廷,便于皇帝控制,所以西北军务结束后继续保留,并演变成总揽全国军政事务的中枢机构。其官员有军机大臣、军机章京两种。军机大臣无定员,由皇帝从亲王、满汉内阁大学士、六部尚书、侍郎、总督等高级官员中特旨选任,俗称大军机,其中一人为首领,称首揆。出任军机大臣者依资历深浅,分别称军机处行走、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等。军机章京为军机大臣僚属,通称小军机,掌缮写谕旨,记载档案、查核奏议等具体事务,多由内阁、六部、理藩院等机构中选充。军机处为全国政务总汇,军机大臣每天晋见皇帝,议决军政要务,并以面奉谕旨的名义向中央和地方各部门发布指令。其活动具有很大机密性。外官不得擅入军机处,也不得与军机处成员私自交接,皇帝与军机大臣议事时,太监不得在场,为防泄密,一律不用书吏,具有浓厚的皇帝私人秘书色彩。它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君主专制制度高度强化的产物。宣统三年 (1911) 清廷被迫设责任内阁,遂将军机处撤销。 军机处清代官署名。直接听命于皇帝的办理军政要务的权力机构。雍正七年(1729) 因用兵西北临时设军机房,八年(1730) (一说十年)正式改称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军机处大臣无定员,最多时有六七人。从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官员中指定充任,按各人资历分别称为军机处行走、大臣上行走、大臣上学习行走等,统称为办理军机大臣,俗称大军机。其下属称军机章京,从内阁、六部员司里选用,俗称小军机,掌缮写谕旨,记载档案,查核奏议等。分为满、汉各两班,每班8人,各设一领班。军机处机构精干,权重职要,禀承皇帝旨意,草拟谕旨,参议大政,任免官员,负责“廷寄”,即对各衙门及地方官发布要令,一切重要奏章经军机处上交皇帝。宣统三年(1911)撤销。 军机处清代政治机构。1729年雍正设军机房,1732年改为军机处。1735年改名总理事务处,不久恢复原名。设军机四大臣,协助皇帝处理各项事务。下有军机章京,分满、汉各两班,每班8人,共32人。1906年汉章京增至20人,领班章京秩三品,帮领班章京秩四品,3年递升。负责军机处的日常工作。1911年4月,清廷宣布成立责任内阁,军机处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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