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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109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把小农经济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合作经济的过程。为了把个体的小农经济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农业经济,中共中央于1951年12月作出《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 1953年12月通过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以后,在1955年11月和1956年6月又先后公布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通过说服教育、典型示范和国家援助的办法,坚持自愿互利原则,采取三个互相衔接的步骤实现农业合作化。第一步是组织仅仅带有社会主义萌芽的农业生产互助组;第二步发展以土地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第三步再进一步发展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公有、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1956年底,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已占全国总农户的96.3%,在所有制方面基本上实现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nongye shehuizhuyi gaizao

中国在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转变的过程中,通过合作化的道路,把小农经济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
农民的个体经济,是劳动者的私有制经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对农民的个体经济只能通过合作化的道路进行改造。毛泽东同志指出:“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入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885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立刻在广大的新解放区进行了土地改革。土地改革完成以后,面对汪洋大海般的小农经济,毛泽东及时指出,必须把农民组织起来,引导他们走互助合作的道路,以防止农村的两极分化,使农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在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采取了三个互相衔接的形式和步骤。第一步,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互助组,由几户或十几户农民自愿组织起来,共同劳动,换工互助,以解决组员间缺少劳力、耕畜和农具的困难。互助组使个体劳动变为集体劳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第二步,在互助组的基础上组织以土地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将私有的土地、牲畜、大型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交社统一经营和使用,社员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集体劳动,除了实行按劳分配之外,土地参加分红。第三步,组织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社取消了土地分红,社员私有的土地无代价归社,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实行按劳分配。通过这些形式和步骤,使农民逐步改变了他们原有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并亲身体验到了组织起来的优越性。
从总的来看,我国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成功的,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是,由于在合作化后期要求过急,步子过快,在不少地方发生了违背自愿互利原则的错误,给建立起来的合作农业经济带来了一些不良的影响。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socialist transforma-tion of agriculture

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把小农经济逐步改变成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关系变革。是社会主义国家巩固工农联盟、建设社会主义经济的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
农民个体经济,是劳动者的私有制经济。按马克思主义的观点, 无产阶级所领导的国家政权, 对大量存在的小农经济不能像对待大土地占有者那样, 对他们采取剥夺的方式, 只能通过合作化的道路, 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一文中指出:“我们对于小农的任务, 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 但不是采用暴力, 而是通过示范和为此提供社会帮助。”列宁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农业合作化理论, 进一步分析了农民阶级的二重性, 指出农民既是私有者又是劳动者, 是无产阶级的同盟军,对农民不能剥夺, 必须通过合作社,引导他们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列宁在《论粮食税》和《论合作制》等著作中,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合作化的原则和政策, 包括: ❶组织合作社必须遵循自愿原则, 采取说服教育和典型示范的方法, 反对任何强迫命令;
❷首先在农产品销售方面, 组织供销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 组织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组织;
❸国家给予合作社以财政援助,普及文化教育, 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
❹依靠贫农,联合中农,限制和排挤富农,为完全战胜富农创造条件。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列宁合作社计划”。苏联共产党遵循列宁的合作化原则和政策,领导苏联农民在20世纪30年代实现了农业集体化(见苏联农业集体化)。第一次用实践证明: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合作化道路是引导小农经济走向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
中国共产党按照马克思主义对小农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在领导农民完成土地改革之后,于1952年底开展了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实行依靠贫农、下中农,巩固地团结中农的阶级路线,运用典型示范和说服教育农民的办法,采取三个互相衔接的步骤,由点到面、由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三个步骤是:首先组织和发展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再组织和发展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组织和发展土地和其他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的完全社会主义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1956年底,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基本完成(见中国农业生产互助合作)。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Nongye shehuizhuyi gaizao

我国在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转变的过渡时期,根据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即把农业的个体经济改造成为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的过程。中国共产党在土地改革完成之后,规定要在农民自愿和互利原则基础上,实行说服、示范和国家帮助的领导方法,采取三个互相衔接、逐步前进的步骤和形式,即首先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的农业生产互助组,然后发展成为以土地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带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进一步发展成为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我国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是在土地改革运动的基础上,发展了农业生产互助组这一初级形式开始的。1953年以后,各地开始有计划地普遍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1955年6月底,合作社发展到65万多个。1955年7月,毛泽东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10月,中共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1955年下半年,出现农业合作化高潮,同时也出现了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等缺点,以致在很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1956年3月,毛泽东命令公布《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6月,又命令公布《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到年底,参加农业合作社的农户已达1.2亿户,占总农户的96%。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占农户总数的63.2%。至此,我国宣布在农村的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基本完成。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通过合作化道路,把小农经济逐步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过程。在中国,是在土地改革以后进行的。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国家帮助的原则。采取3个互相衔接的步骤,首先组织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再发展到初级社,最后建立高级社。1956年底基本完成。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socialist transformation of agriculture

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把小农经济逐步改造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变革。中国在土地改革之后,许多农民得到了土地,但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小农经济,经营分散,规模狭小,生产力低下,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差,经常向两极分化,不能适应国家工业化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也不利于巩固工农联盟和无产阶级专政。只有对小农经济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才能使广大农民摆脱贫困和剥削,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才能支援社会主义工业化,才能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巩固和发展工农联盟。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不能剥夺劳动者,只有通过合作化道路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原理,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土地改革完成以后,按照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创造性地采取三个互相衔接的步骤和形式,由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首先组织和发展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互助组;再组织和发展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然后建立和发展以土地和其他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1956年底,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基本完成。但在1955年夏季以后,曾产生过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过于简单划一等缺点和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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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9 1:2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