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109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把小农经济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合作经济的过程。为了把个体的小农经济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农业经济,中共中央于1951年12月作出《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 1953年12月通过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以后,在1955年11月和1956年6月又先后公布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通过说服教育、典型示范和国家援助的办法,坚持自愿互利原则,采取三个互相衔接的步骤实现农业合作化。第一步是组织仅仅带有社会主义萌芽的农业生产互助组;第二步发展以土地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第三步再进一步发展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公有、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1956年底,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已占全国总农户的96.3%,在所有制方面基本上实现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nongye shehuizhuyi gaizao中国在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转变的过程中,通过合作化的道路,把小农经济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socialist transforma-tion of agriculture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把小农经济逐步改变成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关系变革。是社会主义国家巩固工农联盟、建设社会主义经济的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Nongye shehuizhuyi gaizao我国在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转变的过渡时期,根据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即把农业的个体经济改造成为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的过程。中国共产党在土地改革完成之后,规定要在农民自愿和互利原则基础上,实行说服、示范和国家帮助的领导方法,采取三个互相衔接、逐步前进的步骤和形式,即首先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的农业生产互助组,然后发展成为以土地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带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进一步发展成为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我国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是在土地改革运动的基础上,发展了农业生产互助组这一初级形式开始的。1953年以后,各地开始有计划地普遍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1955年6月底,合作社发展到65万多个。1955年7月,毛泽东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10月,中共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1955年下半年,出现农业合作化高潮,同时也出现了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等缺点,以致在很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1956年3月,毛泽东命令公布《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6月,又命令公布《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到年底,参加农业合作社的农户已达1.2亿户,占总农户的96%。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占农户总数的63.2%。至此,我国宣布在农村的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基本完成。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通过合作化道路,把小农经济逐步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过程。在中国,是在土地改革以后进行的。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国家帮助的原则。采取3个互相衔接的步骤,首先组织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再发展到初级社,最后建立高级社。1956年底基本完成。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socialist transformation of agriculture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把小农经济逐步改造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变革。中国在土地改革之后,许多农民得到了土地,但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小农经济,经营分散,规模狭小,生产力低下,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差,经常向两极分化,不能适应国家工业化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也不利于巩固工农联盟和无产阶级专政。只有对小农经济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才能使广大农民摆脱贫困和剥削,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才能支援社会主义工业化,才能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巩固和发展工农联盟。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不能剥夺劳动者,只有通过合作化道路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原理,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土地改革完成以后,按照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创造性地采取三个互相衔接的步骤和形式,由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首先组织和发展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互助组;再组织和发展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然后建立和发展以土地和其他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1956年底,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基本完成。但在1955年夏季以后,曾产生过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过于简单划一等缺点和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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