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agricultural socialized service system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提供社会化服务的有关部门形成的服务系统。在中国,主要是以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服务为基础,国家经济技术部门的服务为依托,其他各种服务性经济实体的服务为补充,组成的体系。服务内容既包括农、林、牧、副、渔各业生产环节和生产资料供应的服务,也包括技术、资金、信息、经营管理以及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等各项服务。建立和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实现农业生产产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现代化,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促进农村生产发展的战略措施。对于进一步完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双层经营体制,加强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和指导具有重要作用。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农业生产为中心,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全过程社会化服务的各种活动和组织的总称。包括为农业提供的资金服务、信息服务、农业技术服务、农用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供销服务等。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发展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备条件。湖南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制和发展各类专业户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起来的。为此,从1984年起,湖南省对有关涉农部门,如农村供销、信用和乡镇企业采取“官办”为“民办”,实行政企分开,还权还利于民等措施,使之成为群众性的合作经济组织,以便为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提供资金、信息、技术、供销、加工、储存、运输、良种、防疫等服务。近年来在湖南的农村产业化进程中,社会各界举办的为农业产业化服务的中介组织,以及农民自已联合、合作举办的中介组织发展很快,湖南农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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