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加工承揽合同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加工承揽合同我国经济合同的一种。指承揽方根据定作方要求为之完成一定任务,定作方按规定接受所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相应报酬的协议。其特点是承揽方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按定作方的要求,为之完成某种特定工作,如加工、定作、修缮、复制某种物品等。合同标的不是劳动而是某种劳动成果。加工承揽合同包括的范围很广,其中最普通的有加工、定作、修缮合同。订立合同时,承揽方必须根据定作方提出的要求和自己的能力签订。未经定作方同意,承揽方不得将接受的任务转让给第三方。承揽方在加工定作期间,不但应承担合同规定的义务,而且应承担意外损失责任。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向承揽方提供约定的原材料,但承揽方不得擅自更换,否则,各自应承担其相应的责任。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未取走定作物时,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应得报酬和保管费用后,将其余款用定作方名义存入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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