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十三衙门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十三衙门清代内宫13宫署的合称,皆供御用。后裁并归内务府。《清史稿·职官志五》:“顺治十一年(公元1654年)命工部立13衙门,设司礼、御用、御马、内官、尚衣、尚膳、尚宝、司设8监,尚方、惜薪、钟鼓3司,兵仗、织染2局。” 十三衙门官署名。又称内十三道。清初宦官衙门之统称。掌宫内侍奉皇族,以宦官为主管,兼用满洲近臣。顺治十年 (1653) 六月下诏,以内务府事繁,依明宦官24衙门之制加以精简设立,即乾清宫执事官、司礼监、御用监、御马监、内官监、尚衣监、尚膳监、尚宝监、司设监、惜薪司、钟鼓司、兵仗局、织染局。十一年 (1654),正式沿置,又增设尚方司。实际是14衙门。十八年 (1661),康熙即位,为防宦官擅权,遂裁撤13衙门。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