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南丹土司机构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南丹土司机构南丹土州共设十三哨。哨设哨目,称为哨总。哨总除处理哨内的刑事案件,维持地方治安外,还要在土官办理承袭时,以金钱贡给土官行贿。哨之下设团,团内设团总,由哨总委任,不能世袭,没有官田耕种,只靠处理民刑事件时收“结钱”及进行勒索作为收入。有些地方设大团总,管辖几个小团总,大团总亦受制于哨总。团下设甲,每甲设甲长一人,由团总委任,无薪俸,可免除苛杂征派。此外,有些地方不设哨,直接由土官或官族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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