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印度古代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印度古代法又称“印度教法”。公元7世纪以前古代印度奴隶制法。公元前20世纪左右哈拉巴文化时期已有法律,详情不知。早期为婆罗门教法,奉宗教文献《吠陀》为经典,《乔达摩法经》、《阿跋斯檀巴法经》等诸法经起着法典的作用。名为“达磨”(法)的宗教戒条和道德准则是各等级的行为规范。前3世纪佛教法居主导地位。佛教经典《律藏》、《经藏》和《论藏》具有法律性质。国王依佛教教义颁布敕令,由此构成达磨体系的佛教法典。此后编成的《摩奴法典》集婆罗门教法大成,也被看作佛教法渊源。公元8世纪以后,婆罗门教法融合佛教法形成印度教法律,已是封建法。印度古代法宣扬君权无限,肯定种姓制度,具有宗教性和多样性的特点。 印度古代法可分为婆罗门教分支和佛教分支,相互兴替。婆罗门教法律将《吠陀》(梵文“知识”的音译,即古老宗教文献和文学的总称)奉为经典。如成于公元前1000年中期的《乔达摩法经》和成于公元前1000年末期的《阿跋斯檀巴法经》当时都起着法典的作用。释迦牟尼(约前563~前483年)创立佛教,孔雀王朝阿育王(约前273~前232年在位)颁布敕令定佛教为国教,召高僧编三藏经典,即《律藏》、《经藏》、《论藏》。后佛教影响减弱,婆罗门教法又兴盛起来,公元8~9世纪时,婆罗门教吸收了佛教某些教义,改称印度教,故印度古代法又称为印度教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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