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个性化qugexinghua
指个人在不能为别人所辨认的群体背景中自身与别人的差别感消失,个性对于行为的调节、支配作用降低,致使行为只受群体状态或自发欲望所支配的状态。这是在道德行为领域心理学家新近提出的最重要概念之一。
去个性化状态首先受群体的规模和状态所制约。群体的规模越大,气氛愈是强烈、一致,发生去个性化的可能性也越大。心理学家们都赞同,社会暴乱往往是人们处于去个性化的状态下发生的。除此之外,过度的自我卷入,以及药物、酒精和梦游等,也都可以引起去个性化的发生。
出现去个性化状态的原因,是特定的内外条件造成了人们对于社会评价和惩罚等社会监督力量的忽视,从而引起了人们自我观察、自我评价意识和自我监控作用的水平降低或消失。因此,一旦人们进入了去个性化状态,通常的责任感、名誉感、内疚感、羞愧感及恐惧感等对于行为的自我调节和控制力量就会被极大削弱乃至完全丧失。在这种丧失个性的状态下,人们的被压抑行为外露的阈值会明显降低,因而也就更容易表现出反道德的、破坏性的行动。
去个性化现象的揭示,对于在教育实践中科学地进行道德教育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关这一现象的研究证明,一个人要想有真正稳定、一致的道德行为,不仅需要建立明确的道德观念,而且还需要在各种情况下都保持良好的自我监控。我国先贤强调“慎独”。就是说独自一人,没有别人监督的时候更要注意使自己的行为不为利欲所驱。而去个性化的研究则揭示,事实上人不仅需要慎独,而且还需要“慎群”。当身处群体众口一辞或群情激奋之中时,往往更需要保持冷静的头脑和独立的分析问题、判断是非的能力,否则就可能盲目地为群体气氛所裹挟,作出反道德的或破坏性的行为。在教育实践中,提醒容易冲动的青少年注意这一点,显然是十分重要的。实际上,许多青少年误入歧途恰恰就是由于在群体的一致行动之中不能很好地保持自己的独立判断是非的能力,不自觉地进入了去个性化状态,终至大错铸成才幡然醒悟。
去个性化
在某种群体气氛影响下,个体间的差异感消失,个性对于行为的调节、支配作用降低,致使行为只受群体状态的影响,自控力丧失。去个性化的发生受群体的规模和状态的影响,群体规模越大,气氛越强烈、越一致,发生去个性化的可能性就越大。一些社会暴乱和大型从众性活动都是在人们处于去个性化的状态下发生的。在去个性化状态中,人们的恐惧感、内疚感、责任感减弱,自我观察力、自我评价力、自我监控力都低于正常水平。因而,使一些易冲动的人是非难辨,盲从于群体行为,甚至表现出反道德的、破坏性行为。要防止去个性化的发生,不仅要建立正确的道德观念,还要培养良好的自我监控能力,保持冷静的态度和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不能盲目地认为群体行为全部都是正确的,以免铸成大错后才幡然醒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