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南极条约组织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南极条约组织1961年根据 《南极条约》 成立的组织。其宗旨是为了全人类的利益,把南极永远只应用于和平目的,不许成为国际纷争的场所; 保证在南极地区科学考察的自由和为此所进行的国际合作; 禁止在南极采取一切军事性质的措施; 冻结各国对南极的领土要求。主要机构是: 协商会议(决策机构)。南极条约组织现有18个协商国,14个加入国 (最初的条约签字国为协商国,以后加入的为加入国)。中国1983年6月加入了 《南极条约》,1985年10月7日,南极条约组织的协商会议在布鲁塞尔召开的特别会议上接纳中国为协商国成员。 南极条约组织关于南极条约的国际性政府间组织。南极条约于1959年12月1日由12个国家签署,1961年6月1日生效,南极条约组织随即组成。南极条约国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检查对南极条约的执行情况。围绕有关南极的各种问题进行讨论,并采取相应对策,同时向各国政府提出建议。目前南极条约组织已发展到39个成员国,其中26个为协商国,13个为非协商国。中国于1983年5月9日加入南极条约组织,并于1985年10月成为南极条约协商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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