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县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133 县地方行政区划单位。春秋初年。楚、晋、秦等诸侯国在兼并所得地方设县。春秋后期把县制逐渐推行到内地,并在卿大夫的领地内逐渐设县。春秋末年在边远地区置郡,郡面积较县大。而地位比县低。战国时期,在郡下设县,产生郡县2级制。秦统一中国后实行郡县制,县隶属于郡,郡县长官均由中央任免。以后历代至今均有县的建制 县行政区划名。最初在郡之上。《周礼》时乡亦在县之上。秦汉以后县在州郡之下,为国家的基层行政单位。《资治通鉴·周纪二》: “并诸小乡聚,集为一县,县置令、丞,凡31县。废井田,开阡陌。” 胡三省注:“《周礼》,6乡,乡12500家。又100家又内曰乡,5鄙为县,县2500家,此6遂之县也。4甸为县,此州里之县也。周制: 天子地方1000里,分为100县,县有4郡。《左传》 赵鞅所谓 ‘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 者也。秦并天下,置36郡,以监天下之县,自是始统于郡矣。” 县古时地方行政区划。始于春秋时期,诸侯国多在边远地区或新灭之国设县,直接隶属于国君,其长称县公、县大夫等。战国时期逐渐形成以郡统县之制。秦统一六国后,在全国推行郡县制。汉代郡、国并存,县或隶属于郡,或隶属于侯国。其长称县令、县长等。县以下设乡、里。隋代废郡,县改属于州。唐宋时期相沿。宋代以京、朝官领县者称知县事(简称知县),以选人宰县者称县令。元明时期,县或隶属于州,或直属于府。清代县多数隶属于府,仅有少数县统属于直隶州。 县春秋时期,秦、晋等国在边疆地区置县。后改置郡,县移至内地,以县统郡。战国后期,在边疆地区增设郡,郡下置县,成为郡、县二级制。秦统一全国后,郡县制推行到全国各地。魏晋南北朝时期发展成为州、郡、县三级制。隋、唐以后,县属于州。元代县属于路。明、清两代属于府。民国初年属于道。1912年隶属于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 县❶中国的一级行政区划单位。受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或市的领导。 县县地方行政区划单位。古称邦畿4里之地为县,后亦称王畿以内的都邑为县。其后诸侯境内之地亦称县。春秋初年,晋、楚、秦等强大的诸侯国把新兼并到的地方设立县。春秋后期,各诸侯国把县制逐渐推行到内地,并且在卿、大夫的领地里也逐渐分别设县。春秋末年,各诸侯国在新兼并到的地方设郡,郡的面积虽比县大而地位却比县低。到战国时期,各国的边地逐渐繁荣起来,于是在郡下设县,产生了郡县二级制。秦统一六国后,确立郡县制,县隶属于郡,郡县的长官都由朝廷任免。山东地区设有9个郡45个县。县的建制历代沿用至今未变,成为地方行政区划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65年山东设置107县。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