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县管乡体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县管乡体制在县下设置乡(镇)一级行政机关,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村民委员会和城镇居民委员会的一种行政管理体制。1949年和平解放后,原有的行政乡改为区,保改为乡,甲改为村。到1957年,自治区共有357个区,2135个乡(含16个民族乡)。1958年,将区改为人民公社,乡改为生产大队,村改为生产队。1983年自治区共有603个人民公社,7299个生产大队,33774个生产队。1984年将人民公社改为乡,生产大队改为村。到2002年底,自治区有661个乡(含43个民族乡),8199个行政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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