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可转让信用证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可转让信用证“不可转让信用证”的对称。信用证的一种。开证行授权通知行,根据受益人的要求,将信用证金额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即第二受益人)的信用证。此种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大多开给中间,即第一受益人,由其申请通知行将信用证转给实际供货人,即第二受益人,再由第二受益人办理交货。如有违约情况,原证的第一受益人,仍负有买卖合同上规定的卖方责任。可转让信用证应当注明“可转让”字样,只能转让一次,第二受益人不能再度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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