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叶适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156 叶适1150—1223字正则,浙江永嘉人,南宋时曾任侍郎、制置使等职,是永嘉学派的集大成者。他提倡“功利之学”,认为“无功利,则道义乃无用之虚语”。他反对把理财和聚敛混为一谈,认为不善于理财,不可能成为圣君贤相。他批判井田制度,指出井田并不能增加生产,认为土地私有同样可以“使民自养于其中”。他否定“什一而税”是最理想的税率,认为后世“二十取一”、“三十取一”也不能说是轻税。他认为量入为出必须“先论其入”,如果所入属于横征暴敛,量入为出同样可以导致国贫财乏。他反对传统的抑兼并思想,认为富人是“州县之本,上下之所赖”。已经为富商大贾所享有的流通领域里的轻重敛散之权,也不应夺为国有。他反对传统的重本抑末思想,认为士、农、工、商均为社会所必需,“四民交致其用而后治化兴,抑末厚本,非正论也。”叶适对封建传统经济思想的批判,在历史上具有重大的进步意义。 072 叶适1150—1223南宋思想家,永嘉学派的代表。字正则,世称水心先生。温州永嘉 (今属浙江)人。反对对金议和,力主抗金。开僖二年,韩侂胄北伐失败,叶适以宝谟阁待制知建康兼沿江制置使,指挥有方,保卫江防颇力。晚年返乡从事讲学著述。他强调“道”不能脱离具体事物而独存,认为“物之所在,道则在焉”。又以道为事物对立两方面的统一原则,提出“道原于一而成于两”的命题。他极力反对理学、心学“专以心性为宗主”的偏向,以人的认识为“内”、“外”两方面相互作用的结果。“内”指“心之官”的思维活动; “外”指“耳目之官”的感性活动。他认为尧舜以来之道,即这种“内外交相成之道”。他提倡实事实功的“功利之学”,强调道德必须以实际功利为内容。反对董仲舒“正谊不谋利,明道不计功”的思想,认为“无功利,则道义者乃无用之虚语。”著作有《习学记言》、《水心先生文集》。 061 叶适南宋哲学家,永嘉学派的代表人物。主张“名”必须符“实”。认为古人并不注意逻辑上的正名,“古人正事而不正名”。强调正名的实践意义,在肯定荀子正名思想的同时,反对战国时的诡辩思潮,“战国群谈众议,妄为无类之言,彼固自知其不可,而姑为戏以玩一世。”对《周易》的分析中,提出了归类和划分的思想,“族类者,异而同也;辩物者,同而异也。……故族之异者类而同之,物之同者辩而异之,深察于同异之故,而后得所谓诚同者”。“异而同之”,即指归类;“同而异之”,则指划分。其“易举一以见三,指二以明一”的论证方法,包含有以一推二和以二推一的演绎和归纳的思想。 112 叶适在伦理道德上讲究“功利之学”,把理欲论作为其功利主义道德观的理论基础,驳斥了理学家把“物欲”等同于罪恶的说法,认为欲是人的自然本性,“君子不以须臾离物”,并把道德看成是对物欲的限制和规定。以物欲是否超越三纲五常等所谓“天地之大义”为区分善、恶的标准,将“正恶而进善”者根据其物欲受封建道德制约的程度分为三等,即能将私欲自觉地“止之于心”者为上等,使“私欲折而从之”于“仁义礼乐”者为其次,能改过自新者为又其次。他还从“道原于一而成于两”出发,论证了 “天理”和 “人欲”是统一于“中庸”之道。在道德和功利的关系上,认为两者是统一的,“崇义以养利,隆礼以致力”,只有发展生产,“使天下无贫民”,才能保持忠厚的道德风尚。提出道德与刑法的关系是统一的,“纪纲、法度,一事也”。同时批判了程朱学派的“道统”说是“浅心狭志自为窥测者”所臆造的,“太极”之说亦非“圣人之道”等。叶适的功利主义道德观不仅对当时流行的理学禁欲主义道德观是一个有力的批判,而且在我国伦理学说史上具有很大的影响。 叶适1150—1223南宋哲学家。字正则,温州永嘉(今属浙江)人。晚年讲学于城外水心村,人称水心先生。学重“事功”,认为义不离利而存。以道为天地人生之法则,认为天地之间无非物,物由气而成,“五行”、“八卦”即气之流行变化的具体形态。认为一物两体,一而不同,阴阳、刚柔、离合“相禅而无穷”。以“中庸”为道的准则,重视“观”对认识的作用。主张有的放矢,反对“论高而违实”。主张以礼节情,反对以理灭欲。强调“以利和义”,反对坐而论道。批驳佛道,非难朱陆,集永嘉之学而成一家。著作有《习学记言序目》、《水心先生文集》、《别集》等。1961年中华书局出版点校本《叶适集》。参见“文学”、“伦理学”中的“叶适”。 叶适南宋哲学家、文学家。字正则,号水心。论文主张“片辞半简必独出肺腑,不规仿众作”(《归愚翁文集序》)。其文雄赡,才气奔逸,语言简朴而厚重有力。又工诗。哲学上是永嘉学派的代表。原有《水心集》二十八卷,已佚。中华书局1961年有新版《叶适集》。见“哲学”中的“叶适”。 叶适南宋功利主义伦理思想家。主张道义不能脱离功利而存在的道德观;善恶评价需以功利为依据,古之圣人德行高尚,主要在于为人们谋利;提出“内外交相成”的道德修养论。参见“哲学”中的“叶适”。 叶适1150—1223南宋永嘉学派代表。字正则,号水心。永嘉(今属浙江)人。历任侍郎、制置使等职。提倡“功利之学”,要求统治者扩大人民就业的机会。反对传统的重本轻末观点,认为仕农工商各有其社会作用,不应有所轻重。“抑末厚本,非正论也”(《习学记言序目》卷十九)。批判井田制,指出井田制“得粟之多寡,则无异于后世“(《水心别集》)。否定“什一之税”为“中正之制”。对诸如财政、货币、价格、人口及其他经济问题也有过论述。著有《水心文集》、《水心别集》、《习学记言序目》等。 叶适1150—1223南宋思想家,永嘉学派主要代表之一。字正则。温州永嘉(今属浙江)人。因晚年在永嘉城外水心村讲学著述,故称水心先生。出身贫寒,自幼攻读经史。淳熙五年(1178)中进士,历官兵部侍郎、工部侍郎、吏部侍郎、知建康府兼沿江制置使等。力主抗金,反对投降,曾指挥击退金兵、巩固江防。开禧三年(1207)被诬去职,后归乡讲学著述以终。著有《水心文集》、《水心别集》和《习学记言》。1961年,中华书局出版《叶适集》(包括《文集》和《别集》),1977年,又出版《习学记言序目》(即《习学记言》)。叶适深受永嘉学派早期代表薛秀宣和陈傅良的影响,并集永嘉功利之学之大成。他从“道在物中”的朴素唯物主义观点出发,主张伦理道德存在于客观事物之中,“性命道德未有超然遗物而独立者也”(《水心别集·大学》)。反对理学家们“存理去欲”的理欲对立观,认为物欲就是人的自然本性,道德既以物欲为基础,又给物欲以规定和限制,因而“以天理人欲为圣狂之分者,其择义未精也”(《习学记言序目》卷二,《周易二》)。反对理学家们“以义抑利”的义利对立观,主张“以利和义”的义利统一观,认为道德与功利之间具有内在统一性,仁义道德以功利为内容,并通过功利来表现,古圣先贤之所以德行高尚,就是因为他们“以民不能自衣食而教之衣食之方”(同上书,卷二○,《史记二》),即能解决人民的物质生活问题,因而仁义道德就存在于简役宽民、轻徭薄赋之中。在对人物、行为的道德评价上,坚持动机与效果的统一观,主张以行为效果即实事实功为主要评价依据,但又不忽视行为动机的重要性。他批判了朱熹等人的唯心主义动机论,指出:“既无功利,则道义者乃无用之虚语尔”(同上书,卷二三,《汉书二》),也不同意陈亮所谓汉武帝、唐太宗皆有“救民之心”的观点,认为他们的行为动机只在于为了个人富贵,而并非有志于民。他还从人性观出发提出道德修养论,认为“人性之至善未尝不隐然见于搏噬、紾夺之中……伊尹‘习与性成’,孔子‘性近习远’,乃言性之正,非止善字所能弘通”(同上书,卷一四,《孟子》),由此他发挥了《大学》中的思想,指出“修身以致治,尧舜禹汤文武皆一道也”(同上书,卷八,《礼记》),道德修养的目的就在于治国平天下。认为道德修养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并非“一念之功”就可“招揖而致”(同上书,卷四四,《荀子》),强调道德认识在道德品质形成中的作用,不赞成一味向内用力的闭门修养。认为“古人未有不内外交相成而至于圣贤”(同上书,卷一四,《孟子》)。主张既要运用耳目之官去接触事物,又要发挥人心的思考作用,并且,只有把见闻于外与思之于内结合起来,才能获得正确的道德认识。叶适的功利主义伦理思想在当时具有积极、进步的意义,对明清之际的思想家(如颜元等人)有较大影响。 叶适叶适1150——1223字正则,世称水心先生。温州永嘉(今浙江温州)人。淳熙进士,历任蕲州,权吏部侍郎、宝文阁待制兼江淮制置使。曾多次上书指陈弊政,建议实行改革。在学术思想方面,提倡功利,反对空谈性命,后世推为永嘉学派巨擘,著有《水心文集》及《习学记言序目》等。叶适的散文在南宋卓然为一大宗,他的政论文可为代表,大抵以经史之学为基础,并能从实际出发,提出政见,语言简朴厚重有力。论文反对模拟古人,主张有裨政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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