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各国议会联盟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各国议会联盟各国议会议员的国际组织。1889年成立。旨在促进各国议会议员的个人接触,发展民主事业,增进世界和平与合作。每年一届大会。会员为各国议会议员自由组织的全国议员团。至1986年底已举行75次联盟大会,103个会员国。总部现设在日内瓦。 各国议会联盟由各国议会成员组成的一个国际团体。原名“促进国际仲裁的各国议会会议”,发起人为英国下院议员威廉 ·兰德尔 ·克里默和法国国民议会议员费雷德里克 ·帕西。它是当时欧洲和平运动和国际仲裁运动的产物。1889年6月9日,来自法国、英国、比利时、匈牙利、西班牙、丹麦、意大利、美国和利比亚的96名议员在巴黎举行第一届大会。1899年举行的第九届大会改称促进国际仲裁的各国议会联盟。1912年改称现名。它的宗旨是: 促进各国议员之间的个人接触,并联合他们共同行动,特别是通过对联合国的目标的支持,来保障和保持各自国家充分参与稳固地建立和发展代议制机构和促进国际和平与合作的事业。其成员为各国议员组成的议员团。其主要机构有: 各国议会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各国议员团派代表参加,大会对理事会提案作出决议; 各国议会理事会,联盟的指导机构,由各国议员团指派2名代表参加,负责召集大会,准备议程,批准联盟预算以及任命秘书长。其主席由代表选举产生,任期3年; 执行委员会,联盟的行政机构,主要负责监督联盟的行政工作,由11名成员组成,10名由各地区选举产生,任期4年,一名主席由理事会主席兼任; 秘书处负责与各国议员团的联系,组织各种会议,执行研究计划以及出版刊物; 各国议会秘书长协会,由各国议会秘书长、副秘书长或秘书长指定的高级官员组成,其性质为咨询机构,以研究议会法及程序,提出改进议会工作方法的建议和促进各国议会合作为其宗旨。联盟总部从1921年起一直设在日内瓦。主要刊物有: 《各国议会联盟公报》 (季刊)、《宪法和议会通讯》 (季刊)、《各国议会联盟大会总结记录》 (会刊)、《各国议会选举和发展纪要》 (年刊)。截止1985年6月,联盟共有103个成员国。中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国加入各国议会联盟的决定,1984年3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参加各国议会联盟代表团章程》。中国代表团参加了联盟第七十一届大会以来的历届大会。 各国议会联盟简称议联。各国议会议员的国际组织。1889年6月29日,来自法国、英国、比利时、匈牙利、西班牙、丹麦、意大利、美国和利比亚9国的96名议员在巴黎召开了第一届促进国际仲裁的各国议会会议。1899年改称为促进国际仲裁的各国议会联盟。1992年改称现名。宗旨为通过各国议员之间的合作加强代议制和促进国际和平与合作,对所有与议会活动有关的国际问题发表意见,并对代议制的发展提出建议。组织机构有大会、理事会、执行委员会、秘书处和各国议会秘书长协会。截至1990年10月,成员国已达113个。总部1911年前设在波恩,后迁至布鲁塞尔和奥斯陆,1922年迁至日内瓦。出版物有: 《各国议会联盟公报》、《世界议会》、《各国议会选举与发展编年史》、《各国议会联盟大事纪要》、《世界议会名录》。自成立至1990年,议联已举行了84届大会,每届大会通常包括3个主要议题。讨论的主要议题有: 裁军、中东、两伊战争、南部非洲、人权、少数民族、保护儿童权利、肃清殖民主义残余、外空和世界粮食等。1984年4月2日,议联第13次理事会会议批准接纳中国人大代表团为各国议会联盟成员。 各国议会联盟原名 “促进国际仲裁的各国议会联盟”,是其成员国议会议员的国际组织。1889年6月,在英国、法国的倡导和组织下创建于巴黎。1922年通过新章程后改用现名。联盟的宗旨是: 通过各国议会议员间的接触,促进和维护世界和平。联盟总部设在日内瓦。设有大会、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和秘书处等机构。在世界政治中发挥着重大作用; 1984年联盟理事会第134次会议正式决定接纳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为成员。 各国议会联盟1889年6月29日,来自世界9个国家的96名议员在巴黎举行第1届促进国际仲裁的各国议会会议,成立促进国际仲裁的各国议会会议。1899年第9届会议改名为促进国际仲裁的各国议会联盟。1922年改现名。中国人大于1984年参加该组织。截至2005年10月,拥有141个成员,以及安第斯议会、中美洲议会、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议会、东非议会、欧洲议会、拉丁美洲议会、欧洲委员会议会7个联系成员。截至2005年10月底,已举行了112届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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