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和声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和声将几个同时发响的音按一定的规则进行组合,即构成和声。它的特点是在纵的方面,由3个或3个以上不同的音,以3度叠置原则或其他方法组成和弦;在横的方面,各个和弦先后连接而构成和声进行,即形成和声运动。纵横两方面结合,具有立体性与时间性的音响特点。西洋音乐中和声的形成和发展已有千余年的历史。从17世纪起,由于主调音乐的逐步发展,使和声的作用愈益得到加强。它在音乐中的主要作用大致有如下3个方面:❶声部的组合作用。多声部音乐中的各声部在统一的和声基础上,相互组合成为协调的整体。 和声hesheng在多声部音乐中,富有一定表情特性的和弦或和音的总称为和声。它是依据一定规律和法则而构成的。和声丰富多采的表现力,是基于和声进行中的力度和色彩两方面的因素所形成的。和声和旋律、节奏共同成为构成音乐的三大要素。和声学是研究和弦结构、和弦进行以及和弦与旋律的关系的一门学科。 和声Hesheng两个以上的和音或和弦按一定的规律结合而成的序列。和声用来更丰富地表现旋律的内容(用和弦来伴奏旋律),并且也可以用来连结若干同时进行的旋律。它极大程度地丰富着音乐的表现力,具有形象的概括能力。和声的单位是和弦,和声进行(至少由两个和弦构成)是和弦的横向运动。和声在构成终止式使曲式段落分明、逻辑清晰上也具有极大意义。在调性音乐中,和声具有功能和色彩两方面的作用(参见和声功能条)。 和声音乐术语。❶音乐表现的基本要素之一。指两个以上的乐音按一定规律同时发声。 和声2个以上不同的音按一定法则同时发声而构成的音响组合。包含2部分(和弦、和声进行)。起源于10世纪,16世纪有2种称谓(中古调式和声、教会调式和声),17世纪确立大、小调体系(如科雷利《室内奏鸣曲》),18世纪发展为主调音乐,强调主、下属与属七3个主要和弦(如莫扎特《g小调交响曲》),19世纪发展新的和声语汇(如瓦格纳《帕西法尔》),20世纪产生3种新的调性处理方式(泛调性、多调性、无调性)(如巴托克《小宇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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