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商标专用权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商标专用权shangbiao zhuanyongquan商标注册人取得的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在指定商品上具有独占性和排它性的使用商标的权利。简称商标权。属工业产权,取得商标专用权后,他人不得仿冒,同一种或相类似的商品也不得申请注册相同或相类似的商标。各国商标法均有关于商标专用权的取得与保护的规定。如中国商标法规定:取得商标专用权,须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并经核准;商标专用权的存续期为10年,可续展,每次续展期为10年;商标专用权可以转让或经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商标专用权人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依法要求商标管理机关处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各国对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的规定不一,最长为20年,最短为5年,一般为10至15年,到期需申请续展,如到期未提出续展注册申请,或者续展注册的申请被驳回,则丧失专用权。商标专用权受严格地域限制,只在商标注册国国境内有效,如需在其他国家得到保护,需按法定程序在他国办理商标注册。对外国人申请商标注册,一般采取国民待遇原则,给予与本国人同等的待遇。国际间有关商标权的规定,有1891年签订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80年3月参加《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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