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家安全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国家安全法1947年美国国会通过的改组美国国防的重要法律。旨在加强对全国武装力量的统一领导,以适应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对外政策的需要。该法规定设立由文职国防部长领导的“国家军事机构”; 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国家安全事务方面的最高顾问机构。为调整陆海空三军领导之间的矛盾,1949年国会通过该法修正案,规定以国防部作为内阁级部门,代替原来的“国家军事机构”,陆海空军三部降为国防部内的次一级部门;“国家安全委员会”则成为总统所属机构的一个单位。1958年国会通过的“国防改组法”进一步加强了国防部长的权力。 国家安全法National Security Act国会于1947年通过。该法改组了美国的武装力量,将陆军部和海军部合并到新建的“国家军事机构”之中,受国防部长领导。1949年,“国家军事机构”改名为国防部。美国空军为新建的国防部中的一个自治实体,由空军部长管辖。隶属国防部并受国防部长领导的其他人员有美国陆军参谋长,海军作战部长和美国空军参谋长。国防部还管辖军需委员会、研究和开发委员会及原子能委员会下属的军事联络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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