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有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周转金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国有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周转金中国政府财政设立的用于支持地方国有中小型工交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的有偿使用的财政资金。1988年建立了这项制度。周转金的使用、管理由各级财政的工交财务部门负责,并按财政体制和财务关系的划分,实行分级管理,不得用于基本建设项目。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占用费标准:1年期月利率1.6‰;2年期为2.5‰;3年期为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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