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民政府《民法》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国民政府《民法》对夫妻财产的规定1930年《民法》确立的夫妻财产制有两大类:一类是法定财产制,即夫妻间的财产关系须由法律明确规定,有关夫妻财产的分配、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等诸权利,均由法律明确划分。这种夫妻财产制仅在当事人未以契约订立夫妻财产制时才适用。一类是约定财产制,即夫妻以契约的方式订立而成的夫妻财产制度。此种夫妻财产制定全由当事人自己选择,在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以契约的形式成立。约定财产制又分为三种: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