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技术贸易
国际技术贸易是指不同国家的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按一般商业条件,对技术的使用权实行转让的一种交换行为。
当前国际上的技术转让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无偿的、非商业性的技术转让,如政府间的技术援助、学术交流、交换技术情报、技术考察等; 另一种是有偿的、商业性的,即国际技术贸易。
国际技术贸易主要由专利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和专有技术使用权构成。
(1) 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的申请,依法授予发明人的一种独占权利。取得专利权的人可在法定期限内使用、制造和销售其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转让或售出其专利使用权。任何人要使用该项专利发明,都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同意,否则将构成侵权,将受到法律制裁。专利权的转让一般是指专利使用权的转让,也就是专利权人授予技术引进方以使用该项专利技术的法律权利,而所有权不变。专利所有权的转让在国际上很少见。
(2) 商标权是商标的使用者向主管部门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准所授予的商标使用权。受 《商标法》 的保护,经注册核准的商标,是商标所有人的财产。
商标权包括: 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和许可使用权。
商标权的取得大致有以下四种原则:先使用原则,先注册原则,无异议注册原则,既授予先注册人商标权、又允许先使用商标人继续使用原则。在技术贸易中的商标转让主要指: 商标使用许可和商标转让。
在此要特别提到专利权和商标权有地域性,它们受法律保护只限定在所申请的国家,即在哪个国家注册,就受该国法律保护,其他国家和地区无效。
(3) 专有技术,它是一种实用的、保密的、不受工业产权法保护的、可以用来取得经济价值的知识和资料,不仅是关于制造产品的,也包括管理和商务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专有技术使用权的转让只是在转让专有技术中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受国家合同法、民法、刑法等有关法规的保护。
许多国家的经济发展道路说明,引进外国先进技术是迅速发展本国经济的重要途径,其原因在于: 引进技术可以改进薄弱环节,迅速提高生产水平,任何国家即使其技术水平再高,也不可能在各方面都处于领先地位; 引进先进技术比自己从头研制更能节省资金、人力和时间,有利于跨越技术发展的某些阶段,迅速缩小技术差距,赶上世界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