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土法炼硫磺治理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土法炼硫磺治理四川南部地区土法炼硫磺,生产工艺落后,设备简陋,硫磺回收率极低,浪费大量资源,炼磺炉排放的磺烟 (二氧化硫) 使周围农田变成一片焦土,草木不生。磺烟是造成酸性降雨的重要成因。1985年8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出125号指令,明令禁止新建土法炼硫磺企业,老企业进行改造转产。1987年,叙永大树磺厂转产硫酸和磷铵。1988年,兴文县兴晏、川晏硫酸厂转产硫精砂。1988年,珙县、叙永县773座土磺炉停止生产。珙县观斗乡255座土法炼磺炉全部拆毁,改造被毁农田,农业开始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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