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地丁合一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055 地丁合一即 “摊丁入地”。见05054条。 地丁合一见“摊丁入地”。 地丁合一亦称摊丁入地、摊丁入亩,丁随地起、地丁制等,清政府为稳定税收采取的政策。康熙五十一年(1712),宣布以康熙五十年全国的丁银为准,固定每年的税收,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首先在四川、广东等省实行。雍正初年推行“摊丁入地”法,将康熙五十年全国丁银额全部摊入地亩,与田赋银一并征收,在全国(除山西及西北、西南边区外)逐步实行,直到乾隆时,才作为统一的制度在全国实行。地丁制是继一条鞭法后赋税制度的重大改革,它基本废除了人丁税和徭役,既保证了国家的赋税收入,也使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进一步松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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