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阿(阿富汗)边界条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中阿(阿富汗)边界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王国于1963年11月22日在北京签订,同日生效。全文共5条。目的是勘定两国边界。成立联合勘界委员会,负责进行具体勘察,树立界桩,草拟关于两国边界的议定书,并绘制边界地图,详细载明边界线的走向和界桩的实地位置。联合勘界委员会绘制的边界地图将代替本条约所附的地图。议定书于1965年3月24日签订,同日生效,成为本条约的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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