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湖南省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湖南省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央企业在地方兴办企业所得税入库级次有关问题的批复》(财预字[1995]50号)精神,结合近来各地反映的一些情况,就如下企业所得税几个政策业务方面的问题作了明确阐释并颁布通知:❶关于中央企业在地方兴办企业所得税入库级次问题。财政部《关于中央企业在地方兴办企业所得税入库级次有关问题的批复》 (财预字[1995] 50号) 明确规定: 自1980年以来,国务院颁发的关于财政体制的文件都明确规定,中央企业所得税为中央预算收入,中央企业在地方所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仍属于中央企业,其产权和财务隶属关系并未改变,其所得税按现行财政体制属于中央预算收入。据此,该通知重申: 全省凡是中央企业(包括军队、武警)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不论过去入库级次如何,从1994年1月1日起,税款一律由国家税务局征收,就地入中央金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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