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司农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大司农官名。汉代始置。元代亦置。掌全国农业政令。《汉书·百官公卿表》: “治粟内史,秦官,掌谷货,有两丞。景帝后元年 (公元前143年),更名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 (公元前104年),更名大司农。属官有太仓、均输、平准、都内、籍田5令、丞,斡官、铁市两长、丞。又郡国诸仓农监、都水65官长、丞皆属焉。”《元史·百官志》: “大司农司,秩正二品。凡农桑、水利、学校、饥荒之事,悉掌之。至元七年 (公元1270年) 始立,置官5员。十四年罢,以按察司兼领劝农事。十八年,改立农政院,置官6员。二十年,又改立务农司,秩从三品,置达鲁花赤1员,务农使1员,同知2员。是年,又改司农寺,达鲁花赤1员,司农卿2员,司丞1员。二十三年,仍为大司农司,秩仍正二品。大德元年 (公元1297年),增领大司农事1员。皇庆二年(公元1313年),升从一品,增大司农1员。定置大司农4员,从一品; 大司农卿2员,正二品; 少卿2员,从二品; 大司农丞2员,从三品; 经历1员,从五品; 都事2员,从七品; 架阁库管勾1员,照磨1员,并正八品; 掾史12人,蒙古必阇赤2人,回回掾史1人,知印2人,通事1人,宣使8人,典吏5人。” 大司农官名。秦置治粟内史,掌谷货。汉景帝后元年 (前143) 更名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 始更名大司农。“掌诸钱谷金帛诸货币” ( 《汉书·百官公卿表》),凡国家的财政收入与支出,如:田赋、口算、货币、盐铁专卖、沽榷、均输、平准、漕运及军国的支出,皆归其管辖。大司农设丞2人,秩一千石。其主要属官有大司农部丞、太仓令、均输令、平准令、籍田令、常平仓官、榷沽官、稻田使者及郡国盐铁官、郡国使者等。王莽改大司农曰羲和,后更为纳言。东汉复置大司农,其属官仅有太仓、 平准、 𣜦官三令丞, 余被省减, 或改隶于郡县。自魏晋南北朝设司农寺,长官为司农寺卿。其职掌多转归尚书省诸曹,仅掌仓廪之事。隋、唐、宋、元沿置,为承户部之政令而掌仓储出纳和京官禄给之事的事务机关 明初设司农司,不久废,并入户部。后世文人常以大司农代称户部尚书。 大司农官名。汉景帝时改秦代治粟内史为大农令,武帝改称大司农,为九卿之一。掌租税钱粮盐铁和国家财政收支。魏以后或称司农、司农寺卿。唐高宗曾称司稼,不久复旧称。掌仓储。金、元置大司农司,掌农桑、水利、救荒及学校等事。明初置司农司,不久遂废。习惯用为户部尚书的别称,简称大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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