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晟府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大晟府官署名。宋代置。掌理宫中乐舞。《宋史·职官志》: “大晟府: 以大司乐为长,典乐为贰。次曰大乐令,秩比丞。次曰主簿、协律郎。又有按协声律、制撰文字、运谱等官,以京朝官、选人或白衣士人通乐律者为之。又以武臣监府门及大乐法物库,以侍以及内省近侍官提举。所典六案: 曰大乐,曰鼓吹,曰宴乐,曰法物,曰知杂,曰掌法。国朝礼、乐掌于奉常。崇宁初,置局议大乐; 乐成,置府建官以司之,礼、乐始分为二。五年 (公元1106年) 二月,因省冗员,并之礼官;九月,复旧。大观四年 (公元1110年) 以官徒廪给繁厚,省乐令1员、监官2员,吏禄并视太常格。宣和二年 (公元1120年) 诏以大晟府近岁添置冗滥徼幸,并罢,不复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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