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 大汶口文化属于新石器时代文化。时间上与仰韶文化大约相当或略晚,因最早发现于山东泰安大汶口一带而得名。反映了黄河下游的山东中南部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时期的生活情况。以农业为主,石器经过加工和磨制,畜牧业主要饲养猪狗。狩猎、捕鱼仍是辅助生产。除了用兽皮缝制衣服,还进行纺线织布,用粗布缝制衣服。陶器也广泛使用。 大汶口文化中国新石器时代文化之一。因1959年发现于山东泰安县大汶口遗址而得名。主要分布在泰山周围地区。碳-14测定年代为公元前4300—前2500年。生产工具以石器为主,另有骨、蚌器。陶器特征明显,以泥质红陶、夹砂红陶为主,也有灰、黑陶、鬶、觚形杯等为典型器,黑陶器十分精致。农业和家畜饲养业发达,发现大量粟和家畜遗存。渔猎经济占一定比例。氏族有公共墓地,中晚期出现男女合葬墓及随葬品悬殊的现象。已进入父系氏族公社时期。 大汶口文化我国新石器时代的一种文化,以山东省泰安市大汶口遗存为代表,散布在山东半岛、苏北等黄河下游地区,1959年首次发现于山东宁阳堡头村。以后在江苏邳县刘林、大墩子,山东曲阜夏侯、日照东海峪、兖州王因等陆续发现,遗物十分丰富。其文化特征分早、中、晚三期,早期多红陶,中晚期多灰陶和黑陶,有少量白陶; 彩陶数量不多,但图案丰富绚丽,以植物花纹、几何线条为主。主要器形有觚、漏、背水壶、豆、罐等。生产工具以磨制石器为主,骨、角、牙器多而精致。许多遗址发现氏族公共墓地,各墓间随葬品多寡悬殊,晚期墓葬中已有男女合葬现象。这时可能已进入父权制社会。少数墓葬有木棺葬具。经济以农业为主,渔猎为辅。从地层关系和器物特征看,大汶口文化是这一地区龙山文化的前身,据碳-14法测定。该文化大约开始于公元前4500年或稍晚,大约公元前2500年前后过渡为龙山文化。 大汶口文化黄河下游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以山东省泰安市大汶口遗址而命名。主要分布于山东、江苏淮北、河南东部地区,其中心在前4300年~前2500年。它起源于北辛文化,发展为山东龙山文化,与中原地区的仰韶文化、长江下游的马家浜文化等有密切的联系。 居住遗址 人们选择水源较近的地方建立村落,中期已出现地面房屋建筑。山东省诸城市呈子遗址发现一座方形房基,室内面积20平方米,门向南、平地挖槽筑基。槽内埋柱,填土后捶打。江苏省邳州市大墩子墓葬中有方形、圆形攒尖顶及有门有窗的陶屋模型,应是当时房屋形式的最好写照。 社会经济 以农业为主。生产工具有穿孔石斧、肩石铲、段石锛、石镐、刀、凿、鹿角锄、蚌镰、骨镰等。谷物加工工具有石杵、磨棒等。发现的粮食品种有粟。家畜饲养业发达,有猪、牛、羊、狗等种类。渔猎业还占有一定的比重,发现的工具有骨、角、牙质的镞、矛、匕首、鱼镖、鱼钩。制陶技术已很发达,早期多手制,中期已使用轮制技术,晚期用快轮制大型陶器。代表性器型有弧形器、鼎、实足鬶或袋足鬶,三足盉、背壶、高柄杯、宽肩壶、筒形豆等。其中质地坚硬的白陶、薄胎磨光的黑陶,其工艺水平较高,仿动物造型的兽形提梁陶器、薄胎黑陶高柄杯等,为当时陶器中的珍品。制玉、制骨业也较发达,玉铲及玉装饰品、透雕的象牙梳、镶嵌绿松石的骨雕筒、花瓣纹象牙筒,都是中国新石器时代工艺品中的佳作。 埋葬习俗 墓葬已发现2000余座,多为土坑墓。早期墓葬无葬具,中、晚期出现木椁。儿童与成人葬法一样。葬式一般为单人仰身直肢,也有俯身葬、屈肢葬和二次葬。在山东省兖州王因墓地早期发现多人一次葬和多人二次葬,并且多为同性合葬。中期、晚期出现夫妻合葬墓。一般认为是父权制确立的反映。有生者枕骨变形和青春拔牙的风气。流行死者手持獐牙、獐牙钩形器和腰部放穿孔龟甲的葬俗。早期墓葬随葬品数量差别不大,中期、晚期表现出明显的差异,大墓不仅有木质葬具,而且有数量较多、十分精美的随葬玉器、骨器、象牙器和陶器,小墓则贫乏或无随葬品,说明其贫富分化已很明显。一般认为其早期属母系氏族社会末期,中期、晚期为父系氏族社会,也有的认为整个大汶口文化时期都属于父系氏族社会。 该文化的发现与确立,为黄河下游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的序列与编年,以及中国文明的产生、形成,提供了重要的资料。大汶口遗址1982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大汶口文化黄河下游地区的新石器文化。因1959年发掘于泰安县大汶口遗址而得名。分布在山东全省和苏北地区,在皖北、豫东、豫北也有发现,目前发现的遗址已有四五百处。据经放射性碳素断代校正,年代约在公元前4100—公元前2500年间。分为三个发展阶段:早期约当公元前4100—公元前3500年间,中期 约当公元前3500—公元前2800年间,晚期约当公元前2800—公元前2500年间。大汶口文化以一群特点鲜明的陶器为主要特征。陶质以夹砂红陶和泥质红陶为主,也有灰陶和黑陶,还有少量白陶。常见纹饰有镂孔、划纹、附加堆纹和篮纹,有彩陶和少量朱绘陶。三足器、圈足器发达,平底器、袋足器也常见。代表性器形有觚形器、釜形鼎、钵形鼎、罐形鼎、镂孔圈足豆、背壶、双鼻壶、宽肩壶、实足鬶、袋足鬶、高柄杯、大口尊等。社会经济以原始农业为主,主要是种粟。农具以石器为主。除早期有些磨制粗糙、保留打制痕迹的石铲、石斧外,大量使用精磨的穿孔斧、刀、铲、锛、凿等石器。晚期还有有肩石铲、有段石锛、石镐头和鹿角锄。猪、狗、牛、鸡等家畜家禽的饲养发达。双倒刺、三倒刺的骨、角、鱼镖、鱼钩,各式骨、角、牙镞,石、骨匕首,石、骨矛和相当多的网坠的存在,说明渔猎在社会经济中占有一定地位。制陶是手工业生产的主要部门。早期陶器均手制,火候低,种类少,造型简单。中期开始使用轮制法制作一些小件器物,出现火候较高的灰白陶,器类增多。晚期已使用快轮,发现了坩子土,用以烧制质地坚硬、色泽明丽的白陶。这时烧制的薄胎黑陶高柄杯,已达到当时制陶工艺的最高水平。中晚期出现的仿动物造型的陶制工艺美术品,反映出这时制陶工艺技术的纯熟和兴旺发达。制石、制玉业也比较发达。石器磨制精致,使用先进的管钻法穿孔。出现了精美的玉铲,并有更多的玉、石装饰品。制骨工艺十分出色。大汶口文化晚期,剔地透雕技术和镶嵌技术已趋向成熟。大汶口遗址出土的透雕十六齿象牙梳,花瓣纹象牙筒和镶嵌绿松石骨雕筒等,代表着中国新石器时代制骨工艺的最高水平。资料表明大汶口文化中期以后,一部分手工业已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部门。大汶口文化的遗址发掘很少,对其聚落布局了解不多。当与黄河流域其它新石器文化相同,有居住区与墓地之分。对氏族公共墓地的发掘较多。发掘的墓葬约有2000座,多为土坑墓。墓地往往使用很久,墓葬层层叠压。早期墓未发现葬具,中、晚期有结构复杂、“井”字形和其它形式的木椁。葬式一般为单人仰身直肢葬,也有俯身葬、屈肢葬和二次葬。早期有同性一次合葬和二次合葬墓,还有很少的成年男女合葬墓。中期发现有同墓穴上下数人叠压合葬墓,各有葬具和随葬品。中、晚期出现了明确的夫妻合葬。早期墓的随葬品数量、质量差别不大,至中、晚期,在墓的规模、葬具、随葬品方面,有了悬殊,显示出贫富差别。 关于大汶口文化的社会性质,考古与史学工作者依据大汶口文化不同发展阶段社会经济的状况和墓葬所反映的社会关系,提出过多种见解。一般认为早期属于母系氏族社会末期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阶段,中、晚期已进入父系氏族社会。也有人认为从大汶口文化早期开始,就是父系氏族社会。还有个别学者把大汶口文化视为初期奴隶社会的文化。大汶口文化是由北辛文化发展而来,又发展成山东龙山文化。与黄河中游的仰韶文化有较多的联系,与长江下游马家浜、崧泽文化有许多相似的因素。大汶口文化的资料丰富、系统,研究比较深入。但目前发掘多系墓地,居址资料甚少,使研究工作受到局限。至于大汶口文化的渊源、不同地方类型等课题的研究,都还刚刚开始。 
八角星纹陶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