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天水市公证处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天水市公证处司法机构。位于秦州区民主东路86号。民国三十年(1941年),天水地方法院设立公证处,受理公证业务。1959年至1979年公证业务中断。1982年4月13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为公证制度恢复后颁布的第一部行政法规。1986年3月10日,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天水市公证处,机构级别为副县级单位,隶属于市司法局领导。主要开展财产继承、遗嘱、经济合同、房屋买卖、委托等业务。现有公证员4名,公证人员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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