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百科知识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一、土改前的土地所有制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一、土改前的土地所有制

新中国成立前,广西农村的土地主要是农民、富农、地主、官僚、华侨资本家以及族田(地)、学田、官垦等几种占有形式。族田、学田名义为本族共有,实际上却归本族豪绅地主所支配。土地所有权转移主要是通过典和卖两种方式,不断地集中到地主官僚的手中,使土地占有极不平等,农村中自耕农不断减少,沦为佃农或半佃农。占农村人口50%的贫雇农民只占全部耕地面积的13%,而仅占农村人口5%的地主阶级,却占有全部耕地的40%,同时还拥有大量的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贫雇农由于缺少耕地,不得不向地主租种土地或当佣工。
地主阶级剥削农民的主要方式是收取地租。地租是十分苛重的,通常租率都要占收获物的一半左右。除去正租外,还向农民索取名目繁多的附加租。正租和附加租合计,一般要占收获物的2/3,有的甚至占到70%—80%。封建地主阶级除地租剥削外,还对农民进行高利贷和商业资本的剥削。他们掌握着乡村政权和反动武装,对农民进行压迫和统治。农民在土地改革前是农村中受剥削者和受压迫者,特别是贫雇农受剥削最为深重。因此,实行土地改革,变革封建的土地占有制度,推翻地主阶级的统治,是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也是解放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的客观要求。

随便看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0-2025 o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9/29 2:3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