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天然林保护工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天然林保护工程林业工程。1998年9月25日,甘肃省委、省人民政府做出了《关于停止国有天然林采伐的决定》。同年10月8日,天水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贯彻省政府决定精神,停止国有天然林采伐,制止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的通知》。同时整顿清理和关闭林区、林缘区木材市场63处,关闭木材加工厂83处,清理毁林案件13起,涉案木材125立方米。2001年5月9日成立了天水市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编制了天水市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工程范围涉及5县2区,14个国有林场,区划重点生态保护区(禁伐区)总面积267.08万亩,一般生态保护区 (限伐区)29.243万亩,商品林经营区50.48万亩。建设期限共11年,2000—2005年为第一期,2006—2010年为第二期。建设目标为新增森林面积155.3万亩。森林覆盖率由11.86%提高到49.8%以上。 境内天然林一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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