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太监病假管理及治罪条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太监病假管理及治罪条例宫规名。太监患病后,要由该管总管首领等验明情况,才能暂停差使,在该太监本处调养,病愈即照旧当差,不准给假外出调养。如病势沉重,总管等验明属实后,不用上奏,可以让他在外面调养,或者在兴隆寺养病,病愈后即行交进原处当差。如果患了急症,总管验明属实后,与出书面证明,向内务府报告,由内务府派人来查验,如所报事实,则通知门官,可以送出去治病,再由总管具奏。如果查验与所报不符,那么由内务府写出报告,将原验之总管首领等治应得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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