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失踪人员抚恤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失踪人员抚恤革命战争期间,安徽籍革命军人和革命工作人员中均有部分失踪人员,1949年以后长期查无下落。1979年,安徽省民政厅通知各地,在1949年以前,有可能证明确系参加我军的革命军人和革命工作人员,在国内失踪,长期查无下落,又无投敌、叛变嫌疑者,一律按牺牲处理。到1984年,全省失踪军人家属3360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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