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契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契约又有契书、券书、书契、判书等许多名称。从西周开始,随着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契约被广泛地运用,出现了买卖、典卖、互易、租佃、雇佣、租赁、借贷、借用、保管等各种契约,契约的形式也在不断变化,汉以前,以判书形式为主;汉以后,相继出现合同和单契,合同契就是在两张契约的押缝处共书一个“同”字,或在两张契约上分别书“合同”二字,双方当事人各收一契,验证时必须将两契对合。与之不同的单契是一方出给另一方收执的契约,其立契、转移权利的手续较合同契更为简便,唐宋以后采用日益增多,尤其是在不动产交易中。从宋开始,单契发展成为官印契纸,并由官方出卖,凡交纳了契税,并经官府验证盖印的称为朱契,红契,未经官投印的称为白契。法律规定典卖田宅必须税契,违者不仅要受笞刑之苦,还要罚款。一旦发生争讼,只有红契才具证据效力。 契约即“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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