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百科知识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婚龄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婚龄

结婚年龄。《周礼·地官·媒氏》:“今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魏王肃在《圣证论》里认为,这是“言其极法”,即规定的最高年限。又证以“前贤”之言: “丈夫二十不敢不有室,女子十五不敢不有其家”; 《孔子家语》:“男子十六通经,女子十四而化,是则可以生民矣。”可见他主张早婚。《春秋谷梁传》注: “男不必三十而娶,女不必二十而嫁”。司马光在《温公书议》中的观点是: “男子年十六至三十,女子十四至二十,身及主婚者无期以上丧,皆可成婚。”并认为这是“顺天地之理,合人情之宜,则若此之说当矣”。总之,古代完婚较早,并未拘于《周礼》的规定。民间各地习俗不同加之其他原因,很难整齐划一。

婚龄

指男女结婚成亲的年龄。由于社会环境与制度的不同,各朝各代对婚龄的规定也有差异。一般规定男子到二十岁可以结婚,而女子往往要为十七八岁左右。先秦时期,礼书规定: “会男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周礼·地官·媒氏》),事实上,人们认为男女分别在十六和十四岁时就可以婚聚。王肃说:“前贤有言,大夫二十不敢不有室,女子十五不敢不有其家。《家语》鲁哀公问于孔子,男子十六精通,女子十四而化,是则可以生民矣。闻《礼》男三十而有室,女子二十而有夫,岂不晚哉?孔子曰:‘夫礼言其极,亦不是过。男子二十而冠,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许嫁,有适人之道。于此以往,则自昏矣。’ 然则三十之男,二十之女,中春之月者所谓言其极法耳。”(《圣证论》)《礼记·内则》说:“男子二十而冠,始学礼。三十而有室,始理男事。女子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而嫁。”唐代杜佑则认为:“太古男五十而娶,女三十而嫁。中古男三十而有室,女子二十而嫁”(《通典》)。越王勾践在败于吴王夫差后即奖励多生,禁止晚婚。而汉代惠帝在六年即下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即是倡导早婚早育。唐代初期,唐太宗李世民于贞观元年也诏令男子二十、女子十五以上无夫家者,州县以礼聘娶。

婚龄

结婚的年龄。通常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男女双方均达法定婚龄是结婚的重要条件,未达法定婚龄是婚姻无效的原因。结婚年龄的规定是受自然和社会两种因素的影响。青少年成长到一定年龄开始性发育过程,其外部标志就是第二性征的显现,逾一定年龄达到性生理成熟,这是结婚的基本的自然生理条件。但并非性器官成熟就适宜立即结婚,因为人类婚姻同时是一种社会行为,它要受到整个社会生产方式,社会条件的制约,受到个体社会化程度的影响。现代社会中,结婚双方一般都需要具备独立的经济能力和生活能力。中国历史上长期流行早婚早育习俗,唐中叶时规定:“男十五,女十三以上于法皆听嫁娶。”明《洪武令》和清《通礼》都规定“男十六,女十四可以嫁娶。”有的封建王朝为增殖人口,还采取一定措施迫使人们早婚早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1950年的婚姻法规定: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可以结婚。进入80年代,为控制人口增长,适当提高婚龄已成为社会生活的客观要求,1981年施行的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育应予鼓励。”我国新疆、西藏、内蒙古等民族自治地区,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和生活习俗作了变通规定: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从世界各国情况看,古代的法定婚龄一般较低,古罗马法和基督教教会法中规定男14岁,女12岁可成婚。近代婚龄逐渐提高。各国目前的法定婚龄男子一般均在14—21周岁之间,女子在12—18周岁之间。结婚年龄的上限,各国法律均无规定,仅有的例外情况是:沙俄民法中曾规定已逾80岁的男女不得结婚。实际婚龄一般都比法定婚龄高,而且有日益提高的趋势,这是世界各国当前的一种普遍现象。

婚龄

法律规定可以结婚的最低年龄。受一定的社会因素和自然因素制约。社会因素为生产方式及相应的经济、政治、文化条件及人口增长情况等。自然因素指人的身心发育状况及地理、气候等。由于这些因素的差异,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时代,其规定往往各异。由于长期的封建统治及经济、政治、文化、科学的落后,我国历史上有早婚习俗。为破除这一陋俗,1950年婚姻法规定男20岁、女18岁始得结婚。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1980年婚姻法进一步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婚龄

亦称婚姻适龄,指法律中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男女双方均达法定婚龄是结婚的重要条件之一。未达法定婚龄是婚姻无效或得撤销的原因。结婚年龄的上限,各国法律没有规定,仅有的例外情形是,沙俄民法中曾规定已逾80岁的男女不得结婚。
历史上任何时代,任何国家中有关结婚年龄的规定,均受下列两种因素制约:一是自然因素,即人的身心发育程度; 一是社会因素,即一定的生产方式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条件。在不同的时代和国家里,法律对结婚年龄的规定不尽相同。当代各国由于情况不同,对婚龄的规定也不同。有些国家为不同民族、不同宗教的公民规定了不同的法定婚龄。不少国家规定婚龄低于成年的年龄。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因未达成年,除结婚行为能力外,不具有其他行为能力。因此,这些国家法律上有未成年人结婚须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规定,为包办婚姻提供了法律依据。
中国历史上长期流行着早婚习俗。有的封建王朝为征丁税,驱劳役。还采取一定的措施提倡或迫使人们早婚。中华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的民法亲属编规定,男18岁,女16岁即可结婚。但实际生活中的结婚年龄,往往还低于该法的规定。
破除早婚习俗是中国婚姻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革命根据地的婚姻法令,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婚姻条例,婚姻法,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某些地区性的婚姻条例,多以男20岁,女18岁为法定婚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的婚姻法规定,男20岁,女18岁始得结婚。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适当提高婚龄已成为社会生活的客观要求。1980年的婚姻法第5条规定为: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由于法定婚龄只是最低的结婚年龄,对具体的当事人来说,不一定是最适合的结婚年龄,更不意味着到达法定婚龄就必须结婚。1980年的婚姻法规定: “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随便看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0-2025 o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0/19 13: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