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子女备用金保险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子女备用金保险人寿保险种类之一。是从“子女教育婚嫁金保险”中分离出来的险种。由甘肃省保险公司设计。凡年满21周岁至50周岁、身体健康的人,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1周岁至19周岁、身体健康的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儿童, 向保险公司投保本保险。被保险人到22周岁时,保险人负有付给备用金的责任。本险种自1988年开办至1995年底承保期末有效人数36 456人, 5 880 791份, 保额286 722.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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