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孝治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孝治中国传统儒学中重要的政治伦理思想认为孝是做人最根本的道德,只有对父兄孝悌的子弟,才有可能对君王忠顺。这种观念是由封建宗法等级制的政治现实中得出的。历代统治阶级都强调“以孝治天下”,目的就是要以“父子之道”引伸出“君臣之义”,巩固自己的统治基础。以孝治天下不仅是一种道德原则,还是立法的依据。下犯上,卑犯尊,罪加三等。反之,则减刑甚至不予惩罚。某些朝代还特许犯了罪的人留下来奉养老人。唐、元、明、清都规定,不属于十恶重罪的死刑犯,若直系尊亲属年老患病,家中无其他男子奉养的,都可向皇帝奏请缓期执行或减刑,以杖刑替代原定刑罚。清代规定,七十岁以上,守节超过二十年的寡妇,其独子犯罪,可上奏请求宽大。在选任官吏时,古代法律规定必须严守孝道,其中最主要的有3条: 孝治大长和国郑仁旻年号(?)。参见“始元”(757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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