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学分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学分高等学校学生学习量的一种计算单位。一般按课程进行计算。学校通常把每门课程的各种教学形式所需的课内外时间合并计算,折算为学分。最常见的计算方法是:学生每周上课一学时,自学二学时,学满一学期,经考试及格者,得1学分。需课外自学时间较少课程,每周上课二至三学时,读满一学期,经考试及格者,得1学分;需课外学习时间较多的课程,每周上课一学时,读满一学期,经考试及格者,可计算为2学分,或每周上课二学时计算为3学分。科学研究训练、实习、实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均参照48学时学习量相当于1学分的换算方法计算学分。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以取得最低必要学分为毕业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称为学分制。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根据1981年国务院批转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关于“采用学分累计制办法”、“分科进行考试”的规定精神,于1984年提出《关于各专业考试计划统一学分计算标准的意见》,其中规定:一、各课程的学分,参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课程的授课时数,以及所需课外作业时数和各课程在专业考试计划中的地位来确定。凡一学期每周授课一学时,并需课外作业约二学时的课程,定为1学分,即约需十七(或十八,即一学期按十七或十八周计算)授课学时的内容分量为1学分。所需课外作业时数少于二学时的,学分数适当减少。在此基础上,再视课程在专业考试计划中的地位,对学分数作酌量增减。实验、实习、社会调查等实践性环节的学分,参照上述计算办法视具体情况确定学分数或不计学分。二、按照上述计算办法,专科(基础科)毕业总学分不少于70学分;本科总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定为125至140学分。该《意见》还具体规定了部分公共课的学分数。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