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安抚使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安抚使官名。隋代曾设安抚大使,为行军主帅的兼职。唐代前期派大臣巡视经过战争或受灾地区,称安抚使。宋代重要地方官往往带安抚使,以便兼较大地区的军民两政,或兼经略安抚使,有 “帅司” 之称,以二品以上大臣充任时称安抚大使。元代仅设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参用土官。明清沿置,多以武职土官担任。《宋史·职官志》: “初,建炎元年 (公元1127年) 诏令安抚使、发运、监司、州军官,并听制置司节制。其后,议者以守臣既带安抚,又兼制置,及许便宜,权之要重拟于朝廷,于是诏止许便宜制置军事,其他刑狱、财赋付提刑、转运。后又诏诸路帅臣并罢制置使之名。” 《明史·职官志》: “安抚司安抚使1人 (从五品) 同知1人 (正六品),副使1人 (从六品),佥事1人 (正七品) 其属,吏目1人 (从九品)。” 《清史稿·职官志》: “安抚司安抚使16人,(从五品)。” 安抚使官名。咸平三年(1000年),宋真宗始设西川、峡路安抚使,处置镇压王均起义之善后事宜。其副职为安抚副使和同勾当安抚事。此后,凡诸路遇水旱天灾或边境用兵,都特派使“体量安抚”,事成则罢,仅河北、河东、陕西、两广等路常置。安抚使掌一路兵政,由知州兼任,必太中大夫以上或曾任侍从官者担任,官品低卑者只称“主管某路安抚司公事”或“管勾安抚司事”。南宋前期,各路都设安抚使为第一长官,掌一路兵、民之政,弹压盗贼;用兵时,有权“便宜行事”。一般仍由各路最重要的州府长官兼任,如系二品以上官,则称“安抚大使”。同时,凡安抚使都兼本路“马步军都总管”之职,由一名武官任副总管。宁宗后,各路兵政统归都统制司,民政分属各司,安抚使有职无权。其属官有参议官、参谋官、干办公事、指使、准备差使、准备将领、准备差遣、准备使唤、主管机宜文字、主管书写相宜文字。有些重要而僻远的州、府,曾特设“管内安抚使”,由本州、府长官兼任,由“帅司”节制。又有“沿江安抚使”、“权发遣安抚使”等名目,辖区小于一路,亦往往以知州兼任。 安抚使为安抚司的最高长官,始置于隋,其长官称安抚大使。至唐则称安抚使。宋于重要地方,置安抚使兼管军民两政。元代始于少数民族地区置安抚司,置安抚使,用土人为官。明清沿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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