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丁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丁人到成年称丁。历代成丁都有年龄规定,都视其国力和战争的需要而定。但一般起限最高在20岁。明代定制,16岁成丁。成丁者给田、交租、服劳役,至60岁为老。《资治通鉴·唐纪·高祖武德七年 (公元624年)》:“初定均田租、庸、调法: 丁、中之民,给田1顷,笃疾减什之6,寡妻妾减七,皆以什之2为世业,8为口分。每丁岁入租,粟2石。调随土地所宜,绫、绢、絁、布。岁役2旬; 不役则收其傭,日3尺; 有事而加役者,甸有5日,免其调; 3旬,租、调俱免。水旱虫霜为灾,什损4免租,损6以上免调,损7以上课役俱免。凡民赀业分9等。……男女始生为黄,4岁为小,16为中,20为丁。60为老。”《明史·食货志》: “初定赋役法,一以黄册为准,册有丁,有田,丁有役,田有租。……丁曰成丁,曰未成丁,凡2等,民始生籍其名曰: 不成丁,年16曰成丁,丁而役,60而免。” 丁又称丁男、成丁、正丁。负有承担徭役义务的成年男子。各代对服役年龄有不同的规定。晋代十六至六十岁为丁男。西凉十五至五十六岁为丁男。刘宋十七至六十岁为丁男。梁、陈十八至六十岁为丁男。西魏、北周十八至六十五岁为丁男。北齐二十至五十九岁为丁男。隋朝初定十八至五十九岁,后汉二十一至五十九岁,又改二十二至五十九岁为丁男。唐代初定二十一至五十九岁,以后相继改二十二至五十八、二十三至五十九、二十五至五十四岁为丁男。两宋初定二十一至五十九岁,后汉二十至五十九岁为丁男。辽代十五至六十岁为丁男。金十七至五十九岁为丁男。明、清十六至五十九岁为丁男。 丁清代规定男子称丁,16岁为成丁或壮丁,以此编审户口,旗丁设佐领管辖,食饷当差。未成年者称幼丁。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