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家庭公社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家庭公社原始社会中,氏族内部共同生产和生活的基本单位。由于生产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原始氏族内部形成若干个母系大家庭,逐渐取代氏族的职能成为基本的生产、生活单位。这种母系家庭公社有共同的女始祖,包括若干代母系近亲成员,人数从几十人至百人以上。其内部实行共产制,生活资料平均分配。通常由年龄较大,有威望的妇女担任首领,主持一切内外事务。婚姻多采取从妻居的对偶婚形式。随着男子在生产中越来越起主导作用,母系氏族演变为父系氏族。与此相适应,母系家庭公社经双系家庭公社过渡到父系家庭公社。中国古代黄河、长江流域普遍存在家庭公社。西安半坡遗址的文物表明,当时人们基本的生产、生活组织是母系家庭公社。江苏淮安青莲岗等地的遗址反映出父系家庭公社的文化特征。近现代我国某些少数民族还保留着家庭公社或其残余形态。马克思、恩格斯根据美国学者摩尔根的考察资料,提出“家长制家庭公社”的术语,后又改称为“家庭公社”,认为它是一个由群婚中产生并以母权制为基础的家庭到现代个体家庭的过渡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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